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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卫健委督办急救赔偿案:未及时搬抬致老人离世,17万判决赔款将限期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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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6日

2月26日,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官方通报,针对此前引发社会关注的120急救延误事件作出明确回应:确认急救人员未及时协助搬抬老人致其延误抢救离世的情况基本属实,已约谈市急救中心,责令其限期足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17万余元赔偿,并将全程督办落实。

时间回溯到2024年6月9日深夜,阳泉市一栋无电梯的六层步梯居民楼里,85岁的陈女士突发胸憋紧急呼叫120急救。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本该争分夺秒的院前转运环节却陷入停滞——从急救车到来到老人被抬上救护车,整整过去了40分钟。让人痛心的是,陈女士家距离接诊医院仅有4分钟车程,最终老人因延误抢救不幸离世。

事发后,家属提出强烈质疑:当时现场有急救医护人员、家属、保姆及救护车司机共五人,完全具备合力搬抬老人的条件,若急救人员能主动协助转运,这场悲剧本可避免。但急救中心却坚持认为,协助搬抬患者并非医护人员的法定义务,仅属于情理范畴内的帮助,因此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就此产生激烈分歧,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市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需向家属支付17万余元赔偿款。2025年11月17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维持了原判。但直到近期,家属仍未收到急救中心的赔偿款项,无奈之下表示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对院前急救服务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阳泉市卫健委在通报中表示,对老人的不幸离世深感惋惜和痛心,已向家属致以诚挚慰问。针对赔偿未及时履行的问题,卫健委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明确要求其立即与家属对接沟通,严格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内容,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卫健委将全程跟进督办,确保赔偿事宜尽快落实到位。

此外,卫健委还提到,将以此事件为契机,全面推进当地急救体系建设,重点完善院前急救的服务流程与应急处置机制,尤其是针对老旧步梯楼、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场景的转运保障措施,切实提升急救服务的专业性与人性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阳泉市卫健委也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公众对当地急救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急救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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