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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郏县:夫妻因电动车纠纷寻衅滋事 打错路人后殴打少女已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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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2日

2026年2月2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政府发布通报,此前在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的一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迎来关键处理进展:涉事的刘某飞、韩某娜夫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当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起因二轮电动车碰撞引发的街头暴力事件,因涉及误打无辜路人及殴打未成年女孩,事发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时间倒回2月19日晚7点40分,15岁的丁某乐带着12岁的弟弟丁某洛,骑着二轮电动车前往茨芭镇东坡东路的一家零食店采购。姐弟俩沿着道路正常行驶时,与65岁老人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双方都有些烦躁,随即发生了口角争执。情绪难以平复的杨某,当场拨通了儿子刘某飞的电话,告知自己被人欺负,让其尽快赶到现场。

7点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急匆匆赶到现场。二人未向周围群众或当事方仔细核实冲突细节,仅凭杨某的片面表述,便误认为在场的郭某(27岁,女)、张某凡(38岁,女)、薛某源(15岁,男)是辱骂杨某的人,怒火中烧之下,不由分说对三人进行了殴打。待周围群众提醒、夫妇二人发现打错对象后,又将矛头转向了最初与杨某发生争执的丁某乐,对这名未成年女孩实施了殴打。短短3分钟后,即7点48分,郏县茨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值班民警迅速集结赶赴现场处置,当场控制住刘某飞、韩某娜,并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事件发生后,所有被殴打的受害者第一时间被送往郏县中医院就诊。经过详细检查与治疗,2月22日的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丁某乐构成轻伤二级,目前仍在医院接受针对性治疗,伤情已趋于稳定;15岁的薛某源经门诊检查后确认无大碍,无需住院治疗,已于2月20日自行离院;郭某与张某凡则经过几日的住院观察与治疗,身体已基本康复,于2月23日办理了出院手续。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刘某飞今年42岁,是郏县茨芭镇刘村的个体工商业者,妻子韩某娜同为42岁,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过后续的侦查取证与案件梳理,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案件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审理工作。

此次事件中,涉事夫妇不分青红皂白对无辜路人施暴,更将暴力之手伸向未成年女孩,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益,也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破坏了公共秩序与公序良俗。郏县人民政府在通报中明确表示,今后将始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任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同时,也对媒体和广大网民此前对案件进展的监督与支持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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