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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招聘小程序设套敛财 温州龙湾三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信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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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7日

今年2月6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山寨招聘小程序窃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涉案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名获刑,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被依法没收,目前判决已生效。

薛某甲大专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2024年5月偶然发现,用实名信息注册网络账号可参与各类“薅羊毛”活动。为了获取更多参与资格,他开始从黑市购买包含身份证、人脸信息的个人信息包,但很快发现这些信息不仅价格偏高,还大量无法通过实名认证。念头一转,他决定反过来搭建平台,诱骗他人主动提交个人信息再倒卖牟利。

很快,薛某甲联系网上技术店铺,定制了一款模仿知名招聘平台的微信小程序,将其包装成正规同城招聘平台,并雇人在各类兼职群、社交平台发布广告,以新人注册即可领取红包为诱饵吸引用户。用户进入小程序后,被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录制包含眨眼、摇头动作的动态人脸视频,还需绑定本人银行卡——这些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敏感信息,就这样悄无声息流入薛某甲的后台数据库,等待被核验后售卖。

随着海量信息不断涌入,薛某甲独自无法完成信息核验、对接买家的全部流程,于是找来表弟薛某乙、朋友周某入伙,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薛某甲作为核心,负责小程序的技术维护、联系推广人员引流以及对接信息买家;薛某乙担任后台审核员,每天登录后台下载信息,逐一核验有效性后打包出售;周某则扮演“中间商”,以40至50元每套的价格从薛某甲处批量购入信息,再以6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下游从事诈骗等不法活动的人员,赚取差价。后来薛某甲野心膨胀,还将这套犯罪模式复制,以2.2万元的价格为他人搭建同款山寨小程序并提供推广渠道与技术指导,进一步降低了犯罪门槛,催生更多同类山寨平台。

2025年3月,公安机关在查办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时,顺藤摸瓜挖出了薛某甲等三人的犯罪线索,随后三人陆续到案。案件办理初期,由于嫌疑人会在信息售卖后立即删除核验过的数据,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龙湾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运用电子数据提取技术成功恢复未被彻底销毁的关键证据,最终核实涉案去重身份证照片2205条、人脸验证视频8725个、银行卡数据16950条,确认至少有8598名用户被诱骗上传个人信息。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薛某甲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周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薛某乙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三人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这起案件不仅揭露了黑产链条的运作模式,也提醒公众面对各类“注册领福利”的诱惑需保持警惕,切勿轻易提交敏感个人信息,维护自身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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