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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七大核心调整锚定律师行业新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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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5日

6月26日,律师法修正草案正式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草案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律师群体的高度关注。《法治日报》记者专访业内专家,对草案中的核心调整进行解读,梳理出七大关键方向,清晰勾勒出我国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新图景。

草案最突出的调整,是将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不仅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列为律师从业的法定基本要求,还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作出规范。这一规定是对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从制度层面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政治根基,将引导广大律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针对律师执业的权利保障与行为规范,草案作出了辩证统一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明确各相关单位需在职责范围内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另一方面要求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完善了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全链条保障机制;同时,覆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违规查处的管理制度也日益健全。此次草案将这些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条文,将为律师营造更优执业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目前已有1.2万名涉外律师,律师事务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分支机构,还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此次立法将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固化,将为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打造国际一流律所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法律服务业提质增效,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将从临时性政策转为长期性法律制度。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授权开展试点及延长期限,已有600多名港澳律师通过试点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此次草案回应各方期待,将这一政策长期化,既肯定了试点成效,也为港澳律师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吃下“定心丸”,有助于发挥其涉外法治优势,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草案明确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近年来,相关部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为经济困难等未聘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大幅提升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此次在法律层面作出制度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针对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草案作出了与现有法规衔接的规定。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公职人员离任后的从业监管不断加强,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已有明确要求。此次草案明确这类人员从业需遵守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也有助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草案还鼓励和支持律师及律所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需加强统筹引导。近年来,广大律师年均提供300余万件次公益法律服务,涵盖法治宣传、咨询、纠纷调解等多个领域,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规定将进一步彰显律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使命,吸引更多律师投身公益事业。

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是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七大核心调整既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又紧扣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将为我国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更好发挥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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