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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共识: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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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5日

6月23日至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律师法修正草案,6月26日下午,草案正式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位参与会议的律师代表、法学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草案聚焦行业发展核心问题,虽条款精简但针对性强,将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坚实的制度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以及陕西律协监事长方燕作为列席代表,均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他们提到,草案围绕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行业党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规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关键方向修改,既贴合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对律师行业的重视与支持。

草案明确提出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同时规定律师事务所需按党章设立党组织并保障活动条件。江苏新高的律师薛济民认为,将“两拥护”明确为从业基本条件,是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精准定位,能为队伍建设提供清晰指引;北京金杜律师刘延岭则表示,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为党建引领律所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助于实现抓党建促队建的目标。

在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方面,草案既强调健全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也明确律师需依法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熊秋红指出,保障与规范并行是律师制度的核心要义,既能让律师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也能确保执业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契合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期待;深耕公益法律服务近30年的佟丽华律师则表示,立法层面明确对公益服务的支持,能更好引导律师服务民生,助力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草案还明确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授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熊秋红认为,这一举措能缩小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带来的权利保障差距,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提到,这项工作已有多年试点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后,有望在各方协作下实现全面落地。

针对涉外法律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草案提出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所提升涉外服务能力,并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试点成果固化为法律规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杨晨表示,这为律所国际化布局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律所;广东胜伦律师肖胜方、香港律师曹绍基则认为,大湾区执业规定的固化,能促进内地与港澳律师交流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信心。

据了解,本次修法属于部分修改,律师法全面修订工作也在推进中。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坚实的制度根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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