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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多维度制度完善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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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4日

6月23日至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完成律师法修正草案审议,6月26日下午,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会议的律师代表、法学专家近日接受采访,解读草案核心调整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深远意义。

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列席本次会议,他提到,草案虽条款数量不多,但聚焦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行业党建、涉外法律服务等关键方向,每一项调整都分量十足,将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支撑。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律师需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要按党章设立党组织并保障活动条件。江苏律师薛济民认为,这一规定将行业内早已形成的共识上升为法律准则,强化了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为行业发展锚定了正确政治方向。

草案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也对执业规范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律所和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秋红指出,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律师制度的核心,只有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必须在规范框架内开展服务,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公众对法律服务的期待。深耕公益法律服务近30年的佟丽华律师表示,立法层面明确公益服务的导向,能更好地推动律师群体服务基层群众、助力国家发展大局。

针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草案明确国家将推进这项工作,并授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熊秋红认为,这一举措能有效缩小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产生的权利保障差距,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表示,此项工作已有多年试点积累的成熟经验,此次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全面实现辩护全覆盖提供了顶层设计,在各方协同推进下,有望尽快落地见效。

草案还聚焦涉外法律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提出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所提升涉外服务能力、鼓励国际交流合作;同时将此前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试点政策固化为法律。北京律师杨晨建议,配套政策应进一步助力国内律所打造国际竞争力,提升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地位。广东律师肖胜方认为,港澳律师执业的制度化安排,能充分发挥港澳律师的涉外优势,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香港律师曹绍基则表示,这一调整能增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信心,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

据了解,此次修法为部分修改,律师法全面修订工作也在同步推进。受访的律师与专家普遍认为,草案回应了行业发展的新需求与新课题,后续需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凝聚改革共识,不断完善律师法律制度,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坚实的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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