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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盗伐海南热带雨林珍贵名木 26人团伙获刑并参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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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12日

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8年的生态破坏案件,26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因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盗伐珍贵名木、非法狩猎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通过购买碳汇、种植珍稀树种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

201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村民王某武在海口务工期间,结识一名家具厂工人,得知雨林深处的珍稀木材可高价售卖牟利,随即萌生盗伐念头。回到家乡后,他串联同乡兄弟,分成三组,备足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徒步深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区域,专门寻找收购商指定的珍稀树种进行砍伐。

为躲避护林巡查,团伙成员刻意规避噪音大的油锯,改用砍刀、手拉锯等工具采伐;每砍倒一棵古树,需耗时近一个月拆解成方木或板块,再靠纯人力沿临时开辟的山路运下山,最远一次运输距离达30公里,单次作案周期长达两个月。开辟运输路线时,他们还损毁了黑桫椤、蝴蝶木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进一步破坏林区生态。

在山中作案的漫长周期里,团伙成员还改装射钉枪、布设兽夹,捕猎山鸟、鼠类等野生动物食用。凭借对林区地形、护林员值守点及监控分布的熟悉,该团伙在2016年至2024年2月的8年间多次作案未被察觉,直至一名护林员巡山时发现被伐后遗留的树根,案件才得以曝光。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形成“源头采伐—运输流转—终端销赃”的完整犯罪链条,共盗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海南紫荆木11棵、北油丹15棵,以及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陆均松4棵,非法获利11万余元;同时盗伐其他林木、损毁数百株天然阔叶林,还存在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等行为。

今年5月29日,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26名被告人1年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审理过程中,法院积极引导被告人开展生态修复,部分被告人主动购买碳汇资金,用于海南林业部门的林木种植、森林抚育等修复工作,还有人参与种植坡垒、海南紫荆木等珍稀树种,这些悔罪行为被纳入量刑考量。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核心保护区,园内所有林木均纳入特殊管控范畴。此次案件的审结,既严厉打击了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也通过多元化修复方式推动受损生态复原,为林区生态保护敲响警钟。法院表示,将持续完善“审判+修复+预防+治理”的生态司法体系,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质量保护和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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