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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海南热带雨林8年盗伐珍贵名木 26人涉多罪获刑 部分认购碳汇修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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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3日

近日,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持续8年的热带雨林盗伐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6名被告人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多项罪名,被判处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部分被告人通过认购碳汇、种植珍稀苗木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相关举措被法院纳入量刑考量。

这起案件的源头要追溯到2016年。当年,乐东当地村民王某武在海口打工时,结识了一家家具厂的李某琼,得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珍贵木材可高价售卖牟利,随即动了歪心思。回到村里后,他串联起多名同乡,分三组组建盗伐团伙,以砍刀、油锯、手拉锯为工具,多次徒步深入雨林腹地,专门寻找收购商指定的珍稀树种砍伐。

为躲避护林员巡查和监控设备,团伙成员费尽心思隐匿行踪:进山前备足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全程徒步;砍伐时刻意选用手拉锯、砍刀等低噪音工具,避免声响暴露;将参天古树截成小段或加工成木板后,再靠纯人力花近一个月时间拖拽下山,最远一次运输距离达30公里。在此过程中,他们为开辟运输山路,还损毁了黑桫椤、蝴蝶木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团伙每次进山作案周期长达两个月,期间不仅盗伐林木,还肆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有人改装射钉枪、布设兽夹,捕猎山中鸟类、鼠类等野生动物食用。凭借从小在周边山林活动积累的地形经验,他们精准避开护林员值班点和监控摄像头,竟在8年时间内多次作案未被察觉,直至2024年2月,一名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被盗伐的树根,案件才终于浮出水面。

经法院查明,8年间该团伙共盗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海南紫荆木11棵、北油丹15棵,以及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陆均松4棵,非法获利11万余元。此外,他们还盗伐大量非保护类林木,损毁天然阔叶林数百株,同时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违法事实,对海南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且短期内难以修复的损害。

针对案件的生态破坏后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告人开展生态修复。部分被告人主动认购碳汇,资金划入海南林业部门专款账户用于林木种植、森林抚育;还有人参与种植坡垒、海南紫荆木、青梅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这些悔罪表现均被纳入量刑考量。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核心保护区,园内所有林木均纳入特殊管控范畴。当地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巡回审判机制,完善“审判+修复+预防+治理”全方位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雨林生态,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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