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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海南热带雨林8年盗伐珍贵林木 26人团伙获刑并参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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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8日

近日,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横跨8年的盗伐热带雨林珍贵林木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6名被告人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多项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以8000元至30万元的罚金。部分被告人通过认购碳汇、种植珍稀树种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相关悔罪表现被纳入量刑考量。

案件的起点要追溯到2016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村民王某武在海口打工时,结识了一名家具厂工人,得知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珍贵木材能卖出高价,随即动了歪心思。回到村里后,他串联亲友分成三组,开启了长达8年的盗伐勾当。

为避开护林员巡查和林区监控,团伙成员每次进山都徒步而行,提前备好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全程使用砍刀、手锯等静音工具采伐。他们瞄准的都是雨林中的珍稀树种:海南紫荆木、绿楠、陆均松,其中海南紫荆木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陆均松更是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每一次进山,从找到目标树木、砍伐加工到运下山,整个过程耗时近两个月——为方便运输,他们会将参天大树截成小段或加工成木板,最远一次靠纯人力徒步运输了近30公里。期间,为开辟运输山路,他们还损毁了黑桫椤、蝴蝶木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甚至改装射钉枪、布设兽夹捕猎野生动物充饥。

凭借对林区地形的熟悉,团伙成员能精准绕开护林员值班点和监控设备,这让他们的盗伐行为持续了8年之久,直至2024年2月,一名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被盗伐的树根,案件才彻底暴露。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交由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已形成“源头破坏—运输流转—终端销赃”的完整犯罪网络,8年间共盗伐海南紫荆木11棵、北油丹15棵、陆均松4棵,非法获利11万余元,还盗伐了大量非保护林木,损毁天然阔叶林数百株,对海南热带雨林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造成了短期内难以修复的严重损害。

除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外,法院还积极引导被告人参与生态修复。部分被告人认购了碳汇,资金将纳入海南林业部门专款账户,用于林木种植、森林抚育等生态修复工作;还有被告人主动种植坡垒、海南紫荆木、青梅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这些举措不仅让生态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也为受损的雨林生态提供了修复可能。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核心保护区,园内所有林木均纳入特殊管控范畴。当地法院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优化巡回审判机制,完善“审判+修复+预防+治理”的全方位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雨林生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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