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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追逃终落网:潜逃10余年的骗取贷款嫌犯高某某被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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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7日

6月3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外通报,在公安部统筹指挥协调下,辽宁公安民警已于6月2日将潜逃境外10余年的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成功押解回国,一起跨越十余载的追逃案件就此迎来关键节点。

回溯案件始末,2013年至2014年期间,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精心炮制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材料,以此骗取银行贷款共计890余万元。骗贷行为暴露后,高某某深知自身行为已触犯法律,为躲避追责,他于2015年悄悄逃往境外,此后长期藏匿,妄图凭借地理距离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高某某外逃的十余年里,辽宁公安机关始终将此案列为重点追逃目标,从未松懈。办案团队持续深挖案件线索,补充完善证据链条,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突破的细节。同时,为了突破境外追逃的地域限制,辽宁警方主动提请公安部协调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与境外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沟通机制,逐步缩小对高某某的搜寻范围。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多方协作,2026年5月23日,高某某在境外被当地执法部门抓获。随后,在国际执法协作框架下,境外执法部门将高某某正式移交给中国公安机关。接到移交通知后,辽宁公安民警立即赶赴境外,完成交接手续后,于6月2日将高某某顺利押解回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当飞机落地,高某某走出舱门的那一刻,面对等候已久的办案人员和熟悉的故土,他此前心存的侥幸彻底瓦解。据办案人员介绍,高某某对自己当年骗取贷款后潜逃的行为深表悔恨,对警方多年来的追逃工作也有了深刻的认识。

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某某的成功归案,是公安机关坚持追逃不辍、深化国际执法协作的重要成果。这一案例再次表明,任何试图通过潜逃境外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徒劳的,我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追逃追赃的决心始终坚定,力度从未减弱。

下一步,辽宁公安机关将继续紧盯各类经济犯罪动向,坚持依法打击与源头防范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国际协作水平,严厉打击骗取贷款、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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