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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宣判论文代发诈骗案 主犯获刑八年罚金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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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2日

6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以“代发论文、包过审核”为幌子的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该案揭开了部分文化传播公司虚构期刊合作渠道、骗取论文发表需求群体钱款的骗局真相。

2024年6月,浦东新区某高校教师李先生接到一名陌生人员的联系,对方自称是某文化传播公司员工,声称手握数百家杂志社的固定发刊渠道,可帮忙发表核心期刊或普刊论文,不仅保证通过审核,还能缩短见刊周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李先生添加了对方微信,在沟通后签订了期刊咨询服务委托协议,约定由对方帮忙在4家期刊发表4篇论文,并先后支付了1.8万元服务费。

然而,李先生并没有等来论文见刊的消息。按照协议约定,论文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发表,但直到同年11月,他始终未能在约定期刊上查到自己的论文,对方也从此失联。意识到可能被骗的李先生立即报警,警方很快立案侦查。

经警方查明,2023年9月,徐某注册成立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纠集吕某、梁某、于某等人,专门针对有论文发表需求的高校教师、职场人士等群体实施诈骗。他们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先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话术,虚构杂志社征稿编辑的身份联系被害人,以“包过审核”“快速见刊”为诱饵吸引客户;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签订委托协议,收取定金或全额服务费;当客户催问进度时,便以“已催促编辑处理”“更换合作期刊”等理由拖延,直至最终失联。

到案后,徐某始终拒不认罪,辩称自己拥有固定的代发论文“上家”和渠道,部分论文已经发表并有样刊为证,未发表的只是还没到约定时间,若最终发表不成功会全额退款。面对徐某的“零口供”,浦东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展开细致核查,逐一击破其辩解。

检察官通过梳理聊天记录、核查证人证言发现,徐某虽常混迹于各类期刊发表微信群,但根本没有任何合法的期刊发表渠道,所谓的“上家”其实是被他虚构事实骗取钱款的被害人。此外,公安机关在徐某电脑中查获大量伪造的期刊电子印章、稿件录用通知书,被害人收到的录用通知经核实全为伪造,所谓的杂志样刊也属于非法出版物。聊天记录和多名被害人的陈述还证实,徐某明知无法履约,仍持续对外揽单收款,用各种借口拖延应对,其用于作案的多个微信账号因涉嫌诈骗屡遭投诉被多次封号。而徐某标榜的“发表不成功就退款”,也仅在公安机关立案后退还了4笔款项。

综合全案证据,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认定徐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达80万余元,并于今年3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除徐某外,吕某、梁某、于某等人因涉案金额相对较低,且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或自首情节,全部认罪认罚并退缴了违法所得,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此案也给有论文发表需求的群体敲响了警钟:学术论文发表需通过正规期刊官方渠道提交,切勿轻信“包过审核”“代发论文”等虚假承诺,避免因急于求成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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