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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境外10余年 骗取890万贷款嫌疑人高某某终被辽宁警方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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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9日

6月3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外通报,在公安部统筹指挥及国际执法协作支持下,辽宁公安机关已于6月2日将潜逃境外10余年的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成功押解回国。这起跨越十余载的追逃案件尘埃落定,再次传递出我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坚决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

回溯案件始末,2013年至2014年间,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采用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虚假材料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共计890余万元。巨额资金到手后,他并未用于正当经营,而是肆意挥霍。2015年,眼看罪行即将败露,高某某仓皇潜逃至境外,试图凭借地理距离逃避法律制裁。此后十余年间,他如同“人间蒸发”,辗转藏匿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与警方展开漫长周旋。

针对高某某的外逃情况,辽宁公安机关从未放松追逃脚步。十余年来,专案组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反复梳理案件线索,补充完善证据链条,为后续追逃工作筑牢基础。同时,辽宁警方提请公安部协调开展境外追逃工作,依托国际执法合作机制,与境外相关执法部门建立紧密协作关系,逐步摸清高某某的藏匿轨迹。经过不懈努力,2026年5月23日,高某某在境外被当地执法部门抓获,随后依照相关国际合作协议,被正式移交给中国公安机关。

6月2日,随着从境外起飞的航班缓缓降落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潜逃多年的高某某在民警押解下走下飞机。此时的他早已没有当年潜逃时的慌乱,取而代之的是对自身罪行的悔恨。在机场等候的办案民警迅速完成交接手续,将高某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至此,这起跨越10余年的追逃案件终于画上阶段性句号。

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某某的成功归案,是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开展追逃工作、持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近年来,辽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经济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强与境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让每一个外逃犯罪嫌疑人都无处遁形。下一步,公安部门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严密防范经济风险,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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