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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三大举措夯实行业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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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1日

2026年6月2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律师法修正草案并启动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全国律协副会长薛济民长期关注并参与律师法修订相关工作,他结合行业实践与修法背景,解读草案核心内容时指出,这一轮修法虽条目不多,却精准贴合时代需求,将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是草案中具有统领性的核心调整。草案明确,律师工作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时要求律师事务所依照党章及党内法规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与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早在2016年,中央就明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此次修法则将这一要求上升为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确保律师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此外,草案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新增为律师从业基本条件,契合律师队伍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定位,有助于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针对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需求,草案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纳入法律范畴。“十五五”规划纲要把“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我国企业与公民在海外面临的法律风险持续增加,对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此次修法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培养涉外律师人才、鼓励行业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明确为法律规定,既是对涉外法治建设规律的遵循,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筑牢法律屏障,助力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海外主体合法权益。

草案还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的成熟经验以立法形式固化。2019年以来,从中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的改革方向,到港澳特区与内地修订服务贸易协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启动试点,再到2023年试点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近六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能有效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此次修法新增相关规范,将试点政策常态化、制度化,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稳定的法治保障,推动区域法律服务协同共进,维护大湾区法治秩序。

薛济民认为,这一轮律师法修正草案的每一项调整,都紧扣时代脉搏与行业发展实际,既凝聚了社会共识,也呼应了人民期待,将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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