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6月2日通报:网暴湖南抗洪一线村支书的涉事人员已受行政处罚
6月2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对外发布通报,针对此前发生的网暴湖南石门县一名坚守抗洪救灾一线村支书的行为,涉事人员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相关整治行动再次释放了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明确信
年中大促“618”临近,网购相关话题热度攀升,一起发生在江苏苏州的退货纠纷却引发舆论关注——当地一所小学家委会采购45把红色雨伞,使用后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全部退回,商家收货时发现伞面布满褶皱破损,每把伞上还写着学生姓名,完全丧失二次销售价值。最终,该校家委会主动联系商家致歉,补足了货款及全部运费损失。
类似滥用规则的事件并非个例。今年5月,奢侈品牌圣罗兰、Miu Miu先后对杭州部分街道实施发货限制,引发广泛争议。据了解,涉事街道均为直播电商密集区域,部分主播长期采用“下单—拍摄直播—退货”模式,零成本使用奢侈品用于内容创作,用完即退的操作推高了区域整体退货率。这一“地域拉黑”的自保方式,让不少当地普通消费者无辜“躺枪”,正常消费权益受到无端影响。事件发酵后,圣罗兰、Miu Miu分别于5月10日、11日解除了相关发货限制。
从学校用完演出服集体退货,到消费者穿新衣参加婚礼、旅行拍照后申请退货,退回的衣物留有汗渍或香水味,再到商家为规避损失加挂巨型吊牌,种种乱象折射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的现实,也暴露出行业诚信缺失、规则失衡的深层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这一规则本是为平衡买卖双方信息差,保障消费者的“后悔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解释,若退货商品存在破损或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商家有权拒绝退货。江苏省消保委也明确,消费者轻微试用不损害商品价值可正常退货,但恶意退款不退货、退回商品损坏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商家可依法拒绝。
但现实中,商家维权往往面临诸多阻碍。不少商家反映,即便商品不符合退货条件,消费者找平台申诉后,平台常以“息事宁人”为由优先满足消费者诉求,损失却由商家承担。商家举证、申诉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居高不下,且缺乏定向屏蔽失信用户的合规渠道,只能被迫采取极端自保方式。
业内专家指出,恶意退货不仅直接损害商家利益,还会推高运营成本,最终通过涨价、提高退货运费等方式转嫁到全体消费者身上,形成“少数人占便宜、多数人买单”的不良局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建议,行业应摒弃“区域限购”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转向精准化失信治理——电商平台可建立恶意退货账号黑名单,实现不良用户的精准识别与限制;同时细化“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边界,明确商品完好标准与恶意退货认定规则,从制度层面补位漏洞。
江苏省消保委也提出,商家应合法理性维权,提前明确退换货标准从源头减少纠纷;电商平台需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频繁恶意退货的账号进行标记惩戒,优化商家维权通道,提供精准屏蔽失信用户的功能,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而消费者也应珍惜自身信用,合理行使退货权,退货时保证商品完好、配件齐全,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网购环境。
6月2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对外发布通报,针对此前发生的网暴湖南石门县一名坚守抗洪救灾一线村支书的行为,涉事人员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相关整治行动再次释放了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明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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