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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临近:“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滥用,多方呼吁精准治理恶意薅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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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7日

618年中大促临近,网购相关话题热度持续攀升,两起近期引发热议的事件,再次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滥用问题推到台前。江苏苏州某小学家委会的退货纠纷刚冲上热搜,杭州部分街道曾被奢侈品牌限制发货,背后指向的都是少数消费者恶意薅羊毛、破坏电商规则的乱象。

苏州这起纠纷中,45把红色雨伞被家委会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全部退回,商家收货后发现,伞面布满褶皱破损,每把伞上都用水笔写着学生姓名,完全丧失二次销售价值。后续家委会主动联系商家致歉,补足了货款及全部运费损失。但这类“用完就退”的案例并非个例:此前有学校采购演出服,学生表演结束后集体退货;还有消费者购买衣物后,穿去参加婚礼、旅游拍照、面试,返回就申请退货,部分衣物残留汗渍、香水味,商家只能自认损失。

今年5月,奢侈品牌圣罗兰、MiuMiu先后对杭州萧山区盈丰街道等三个区域实施发货限制,引发当地普通消费者不满——这些区域是直播电商高度集中地带,部分主播长期采用“下单-拍摄直播-退货”模式,零成本使用奢侈品用于内容创作,导致区域退货率居高不下。品牌方的“地域拉黑”自保方式,让无辜消费者被“连坐”,正常消费权益受影响,最终两个品牌先后解除了相关限制,但也暴露了商家应对恶意退货的无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便于商家二次销售。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解释,这一规则原本是为平衡网购中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后悔权,但绝非“免费试用”的借口。江苏省消保委也明确,消费者轻微试穿试用不损害商品价值的,可正常享受退货权益,但商品破损、恶意仅退款不退货等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商家有权依法拒绝。

但不少商家坦言,面对此类恶意退货,维权难度极大。一旦商家拒绝退货,消费者往往向平台申诉,平台常以“息事宁人”优先满足消费者诉求,损失由商家承担。即便平台开放申诉通道,商家举证、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多数只能被迫认栽。更棘手的是,商家缺乏定向屏蔽失信用户的合规渠道,只能采取加挂巨型吊牌、地域拉黑等极端方式自保。

针对这一乱象,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提出,行业应摒弃一刀切的区域限制,转向精准化失信治理:平台可建立恶意退货账号黑名单,实现对不良用户的精准识别与限制;借鉴共享经济双向约束机制,允许商家对严重失信消费者合理拒绝交易,同时保障普通消费者权益。江苏省消保委也建议,商家应提前明确退换货标准,从源头减少纠纷;平台需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频繁恶意退货的账号进行标记惩戒,优化商家维权通道,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同时呼吁消费者珍惜自身信用,合理行使退货权,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网购环境。

随着618大促开启,电商交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唯有精准细化规则、平衡买卖双方权益,才能让“七天无理由退货”真正发挥制度价值,守护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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