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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薪跑腿”陷阱:多人沦为犯罪链条末端“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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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26日

“诚招跑腿,高薪次日结”“代收货款,包食宿路费”……近期,不少看似轻松诱人的跑腿招聘背后,暗藏违法犯罪的陷阱。一些抱着“跑个腿赚快钱”心态的人,不知不觉成了电信网络诈骗、贩毒、走私等犯罪团伙的帮凶,等醒悟时已身陷囹圄。

近年来,随着“断卡行动”持续推进,诈骗团伙线上转移赃款的渠道受限,转而改用现金、黄金、奢侈品等实物交易,跑腿人员便成了连接受害者与犯罪团伙的“桥梁”。这些跑腿者被称为“车手”,有时还会有“车头”作为中介招募组队,他们往往处于犯罪链条最末端,不仅容易被警方抓获,还常被上游团伙当作“弃子”——由于工作零门槛、可替代性强,团伙不会长期雇用固定人员,车手本质上是实施犯罪的廉价“耗材”。

这类案件中,涉案群体呈现“三低一高”特征——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多为无业人员、闲散青年、在校学生,年龄集中在16至35岁。其中未成年人尤其容易被盯上,比如17岁的张小宇因零花钱少、想赚快钱,被同乡以“轻松日入千元”的跑腿工作吸引,即便对工作存疑仍心存侥幸,最终沦为转移诈骗赃款的工具人。辍学、留守未成年人更是高危群体,他们社会经验不足,渴望经济独立,又因同伴影响、从众心理,加上误以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就“无事”,很容易被教唆入局。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反治安管理可执行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且情节严重的也可执行拘留,未达年龄的会被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不少跑腿者落网后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但法律并不认可这种借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知”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司法机关会结合行为异常点判断——比如是否远距离异地取送、是否刻意避开摄像头、报酬是否显著高于市场价等。像赵某明知跑腿行为“见不得光”,仍为5600元报酬铤而走险,最终付出了法律代价。

犯罪团伙将高风险环节外包给末端人员,用加密软件单线联系、虚拟货币支付佣金,导致上游核心成员难以锁定,资金流向追查困难。对此,多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公检法协同机制,联合公安、金融等部门开展穿透式核查,通过大数据分析、跨区域协作等方式深挖上游犯罪,破解办案堵点。

除了打击,预防才是关键。“三低一高”群体多属社会边缘群体,抵御诱惑能力弱、法律意识不足,一旦涉案可能陷入更深的犯罪深渊。家长要关注子女的社交与职业选择,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学校和社会要重点关注经济拮据、有不良消费习惯的群体,及时给予引导与支持。各部门也需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通过精准普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遏制此类犯罪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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